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达成了一项历史性协议,要求汽车制造商逐步使用再生塑料。
该措施旨在将汽车行业转变为更可持续的循环经济。
该协议于上周达成,修订了车辆的设计要求并设定了雄心勃勃的目标。
因此,在未来几年内,新的汽车必须包括再生材料,以便在使用寿命结束时便于再利用。
欧盟在汽车中使用再生塑料的渐进目标
协议为未来几年设定了明确的强制性目标。
根据该协议,制造商必须在生产的新车中达到特定的再生含量百分比。
具体目标如下:
- 6年内15%的再生塑料
- 10年内25%的再生塑料
- 至少20%来自闭环回收(从使用寿命结束的车辆中回收的材料)
理事会指出,此措施将确保“有价值的材料保留在欧盟的循环经济中”。

这一策略旨在将资源保留在欧洲境内。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欧洲汽车行业每年消耗700万吨钢铁、200万吨铝以及6%的总铜量。
此外,每年有六百万车辆在欧盟达到使用寿命的终点。
向其他材料的扩展
作为协议的一部分,欧盟委员会必须在一年内完成一项全面研究。
该分析将为未来在汽车中使用其他材料的回收目标奠定基础。
所涉及的材料包括钢铁、铝、镁和关键原材料。
丹麦环境部长Magnus Heunicke表示,“新法规将推动可持续设计的创新”。
新规定的范围超出了乘用车和货车。
通过该协议,收集、去污和强制拆除的要求将扩展到卡车、摩托车和特殊用途车辆。
加强对失踪车辆的控制
该协议加强了对所谓“失踪车辆”的可追溯性和控制。
每年有350万辆车辆在欧洲道路上消失无踪。
对此,欧盟制定了更明确的标准,以区分二手车和使用寿命结束的车辆。

标准明确规定了何时将车辆视为废物。
该协议采用基于风险的“方法”来处理个人之间的转让。
因此,该协议要求在车辆消失可能性较高的情况下提供文件,例如当保险公司宣布全损时。
生产者的延伸责任
未来的法规加强了让制造商对整个生命周期负责的原则。
这种责任包括促进循环性设计并确保免费收集。
理事会指出,这种责任适用于“无论在哪个成员国这些车辆成为废物”。
现在,生产者必须确保所有车辆的适当处理。
在生效五年后,将禁止出口不再适合行驶的二手车辆。
该措施确保欧盟履行其不对第三国造成污染的承诺。
该法规将在生效两年后开始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