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联合国大会以141票赞成,8票反对和28票弃权通过了一项不具约束力的决议,支持国际法院(ICJ)于2025年7月发布的咨询意见。该裁决认为,各国在应对气候危机方面的不作为构成了对国际法的违反。
秘书长安东尼奥·古特雷斯称这一决定为“对国际法、气候正义、科学和国家责任的有力重申”。
决议内容
批准的文本包括:
- 限制全球温度上升在1.5°C以下的国家气候行动计划。
- 逐步取消对化石燃料勘探和开采的补贴。
- 对未履行义务者造成的损害进行全面赔偿。
- 承认涉及大规模破坏或对环境造成持久损害的“严重罪行”。
虽然没有包括“生态灭绝”一词,但该决议承认严重罪行可能涵盖类似情况,如大规模森林火灾或极端污染。
化石燃料生产国的反对
美国、俄罗斯、伊朗和沙特阿拉伯反对该措施,称其包含“不当的政治要求”。美国政府此前曾施压太平洋岛国瓦努阿图,要求其撤回提案,瓦努阿图是该提案的原始推动者。

来自岛国的声音
瓦努阿图大使Odo Tevi强调该决议的重要性,因为“损害是真实的,已经在我们的岛屿和海岸上”。太平洋国家多年来一直在控诉因海平面上升而导致的领土消失。
- 在图瓦卢,超过三分之一的人口已申请澳大利亚的气候移民签证。
- 在瑙鲁,政府通过出售护照为可能的重新安置努力提供资金。
民间社会的反应
- 350.org:强调投票使社区更接近于获得因化石燃料工业造成的破坏而获得正义。
- 人权观察:指出联合国重申了保护人权的全球承诺,尽管一些石油生产国试图阻止气候行动。
全球重要性
该决议标志着国际气候法的转折点:
- 加强了国家保护人民免受气候危机影响的法律义务。
- 建立了要求责任和赔偿环境损害的框架。
- 在最脆弱国家日益增加的压力下发出了强有力的政治信息。
尽管不具约束力,联合国大会的决议代表了朝向全球气候正义的重要进展。
对于岛国和受影响最严重的社区来说,这是一个希望的信号,也是朝着建立国际机制以迫使主要排放国承担责任的方向迈出的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