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30个社会和环境组织逐条分析了由国家政府推动的冰川法改革,并得出结论认为这是“非法和违宪”的。
该文件由环境与自然资源基金会 (FARN)发布,捍卫现行立法,并指责哈维尔·米莱政府在国会推动的变更。
在此,非政府组织警告说,该项目减少了对冰川和冰缘环境的保护,以有利于采矿业。
特别是,冰川法改革改变了国家宪法第41条规定的最低预算制度,该制度在全国范围内保证了共同的环境保护。
根据该文件,该项目用组织所称的“行政封建主义”取代了协商联邦制。现在,每个省可以决定保护什么和不保护什么,而没有共同的环境保护基础。
他们指出,这与国家宪法以及《美洲人权公约》和《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人权条约相悖。

逐条分析,冰川法改革改变了什么
该分析审视了冰川法改革项目的每个要点,并解释了其主要变化。逐条分析如下:
- 第1条:冰川不再是具有特别保护的公共财产。各省可以在不承认集体环境权的情况下对其进行操作。
- 第2条:国家冰川清单的范围缩小。将不再包括所有冰川,而仅包括根据省级标准具有战略水资源储备功能的冰川。
- 第3条:预防原则被颠倒。冰川仅在各省核实其是否具有水资源功能之前受到保护。
- 第4条:各省可以命令阿根廷雪学、冰川学和环境科学研究所 (IANIGLA)从其清单中删除冰川,如果他们认为这些冰川不具备这些功能,而没有统一的科学标准。该文件警告说,这尤其危险:存在对大流域无关紧要但对小流域非常重要的冻结土壤。
- 第5条:对改变冰川的活动的绝对禁止被省级授权所取代。该文件指出,这将有利于像Josemaría、Los Azules 和 El Pachón这样的采矿项目,这些项目穿过或靠近碎石冰川。
- 第6条:逐案环境影响评估取代了流域战略视角,这与最高法院在2019年确认冰川法合宪的裁决相悖。
- 第7条:各省定义保护内容,这使最低预算概念失去意义,并分裂了国家的环境保护。

为什么非政府组织认为改革违宪
该文件认为,冰川法改革违反了《埃斯卡苏协议》(第27,566号法)中包含的不倒退原则,该协议是具有高于国家法律的区域性条约。
还忽略了《环境总法》中确立的原则:亲自然、亲水、团结、合作和渐进。
在冰川法改革项目中缺少这些原则并不是一个小细节:这些原则是防止环境法规在已取得的标准上倒退的。
组织警告说,这些变化会导致“环境倒退”的局面,因为它们使今天受到保护的地区失去保护。
文本指出,其削弱将带来不可逆转的环境、经济和社会影响。
他们指出,冰川法并不阻碍发展:它规范发展。仅在存在冻结水的地方设定限制,无论是在地表还是在深处,确保任何活动都不会在损害将是永久的地区进行。
在气候危机和全球冰川持续退缩的背景下,组织认为冰川法改革不仅在法律上无效,而且在科学和环境上也没有理由。



